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采计[2018]-12987号”计划函的要求,我校就“科研经费—食品学院实验室常用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研经费—食品学院实验室常用设备采购
2、项目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金银湖校区
3、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4、项目预算:7.87万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智能水分活度仪 |
1 |
台 |
2 |
自动三重纯水蒸馏器 |
1 |
台 |
3 |
手持色差仪 |
1 |
台 |
4 |
快速水分测定仪 |
1 |
台 |
5 |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
1 |
台 |
6 |
电热恒温培养箱 |
1 |
台 |
7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锅 |
1 |
台 |
8 |
数显旋转式黏度计 |
1 |
台 |
9 |
双人单面超净工作台 |
1 |
台 |
10 |
旋转蒸发仪 |
1 |
台 |
11 |
真空包装机 |
1 |
台 |
12 |
医药冷藏箱 |
2 |
台 |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时间及标书费
报名及领取招标书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5日下午5:00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候不补)。标书费100元,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武汉轻工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常青校区行政楼107室)。
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单位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武汉轻工大学招标网站上发布。
六、开标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 上午9:30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常青花园校区行政楼102室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话:(招投标中心)027-83923110
陈老师 电话:(食品学院) 15972225940
武汉轻工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