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采计[2017]-14252号采购计划文件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轻工大学的委托,对2017年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9号学生公寓空调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9号学生公寓空调购置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17]012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5.99万元
4、采购内容:9号公寓所需空调设备及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一切工作和伴随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价 |
1 |
KFR-35GW空调机 |
316台 |
55.99万元 |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就拟投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 2、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质保期:8年;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供货到现场,货到现场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2、投标人必须总部在武汉或在武汉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本地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供应商所投空调机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版)中的产品;
5、投标人所投设备在国内生产的,如果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有生产许可证的,投标人应取得该证书;
6、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6月17日起至6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政府采购部(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3、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委派委托人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届时供应商必须一次性完整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查验。供应商所有证件的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并附年审记录,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与携带的原件一致,并逐页编码及盖章后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2、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竞争性磋商会议。
3、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6月23日17:30时前将其疑问以书面方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采用有编号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的方式将投标人的问题解答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4、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异议,请向武汉轻工大学和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五、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23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轻工大学
地址: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63372847
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刘雅娜 联系电话:027-82610605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