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轻工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金湖餐厅防水治漏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金湖餐厅防水治漏维修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17]093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
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
采购服务 内容名称 |
简要要求 |
采购 预算 (万元) |
工期 |
质保期 |
其它 |
1 |
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金湖餐厅防水治漏维修工程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2 |
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 |
5年 |
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
供应商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的,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近3年,供应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防水治漏类似工程;
5、具有相应的技术、施工、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5月16日起至5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政府采购部(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委派参与本次投标的委托人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届时供应商必须一次性完整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查验。供应商所有证件的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与携带的原件一致,并逐页编码及盖章后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证书;
(3)业绩证明。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2、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竞争性磋商会议。
五、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轻工大学
地 址: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联系人:范老师(招标办) 联系电话:027-83923110
张老师(后勤保障部) 联系电话:027-85823331
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康乐大厦4楼
联系人:刘雅娜
电话:027-82610605
传真:027-82624851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武汉轻工大学采购与招标信息网》(http://ztb.whpu.edu.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