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我单位决定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编号:QGDXC-FW2017003
二、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三、项目地点: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四、招标内容:根据学校项目情况遴选3-5家代理机构,承担我校部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不包含大型基建项目)项目采购招标代理工作。服务期限3年,年采购量约5000万元。
五、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在武汉市有办公地点、并在此办公地有常设开标场地与固定工作人员(须提供资质证明、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及工作人员清单)。
3、具有招标采购代理资格,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且报名时备案情况处于可正常查询状态。
4、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开展代理业务所需的电子监控录音录像设施和办公设备及政府采购资料管理的档案室(需提供开标室、档案室等场所设备照片)。
6、 2014年以来无工作人员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违法违规受到法律、纪律责任追究(以承诺书为准)。
7、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常青花园校区行政楼107室。
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招标采购代理资格证明、“信用证明”以及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承诺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3月14日 上午9:00
2、开标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常青花园校区行政楼107室
联系电话:肖老师 027-83923110
王老师 13971312706
武汉轻工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