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部2016年度形象宣传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招投标中心 来源: 时间:2016/4/29 16:46:43 点击量:
武汉轻工大学将制作2016年度形象宣传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公司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轻工大学2016年度形象宣传片
2、项目地点: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3、项目内容:武汉轻工大学形象宣传片的创意策划、拍摄、剪辑、后期制作、成品提供及后续修改服务等相关服务。
4、项目编号:QGCXC—FW2016009
二、形象宣传片的相关要求
项目
|
要求
|
项目成品
|
1、制作时长约10分钟、画面清晰度4K的学校形象宣传片,并根据实际播出平台剪辑5分钟等其他格式、长度播出版本;
2、制作带封面、封底、包装的高清DVD宣传片光碟30份。
|
创意脚本
|
力求脚本构思新颖,便于最大限度地运用影视艺术独特的语言,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艺术感染力展示武汉轻工大学建校65周年以来的成就和未来发展前景。充分展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浓厚文化底蕴。
|
前期摄制
|
1、实地拍摄,拍摄周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使用高清摄像机拍摄;常青校区、金银湖校区需分别使用4K航拍、延时等技术;
3、使用大小摄像摇臂、轨道等专业设备;配备专业灯光和收音;
4、主要出境演员由投标人负责,并征得招标人同意。
|
后期制作
|
1、三维影视片头、片尾、片花包装;后期调色、图片处理、字幕;
2、根据不同播出平台剪辑不同格式、长度版本;
3、专业播音员配音,并经招标人认可;
4、音乐应与画面配合协调,能烘托宣传片的气氛。
|
售后服务
|
1、本招标项目脚本及所拍摄的素材和成品,著作权与使用权均归属武汉轻工大学所有。
2、中标方须承诺根据武汉轻工大学要求提供后续剪辑、改版等售后服务,承诺一年内在不更改解说词的前提下,应免费进行画面的更改。
|
三、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许可范围应包含摄影摄像、影视前期后期或电视节目制作;
3、投标人影视制作相关从业经历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宣传片、专题片、电视片制作经验,能够提供策划制作的成功案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地点时间及标书费
报名及领取招标书时间: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6日下午4时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候不补)。标书费100元,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武汉轻工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常青校区行政楼515室)。
报名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另需要提供2个本公司设计、制作的宣传片,如有与高校有关的宣传片案例可优先提供。宣传片的相关内容应拷贝到单独的U盘中,与报名资料同时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 上午9:00
2、开标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常青花园校区行政楼407室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话:(招投标中心)027-83923110
余老师 (宣传部)027-83922889
武汉轻工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9日